
糖皮質激素在臨床應用廣泛,作為甾體激素,它既可用于調節蛋白質等物質的代謝與合成,也可用于抗休克、抗毒素以及抗炎,迅速改善癥狀。
在糖皮質激素到底能否用于退熱的問題上,臨床實際應用和指南有較大反差。許多臨床醫生認為糖皮質激素退熱效果較好,將其作為常規退熱藥使用,許多指南卻不建議這么做。
那么,糖皮質激素究竟能否用于退熱呢?
01
糖皮質激素能否用于退熱
首先我們要清楚,由于產熱機制的不同,發熱可分為致熱原性發熱和非致熱原性發熱。
糖皮質激素可抑制細胞因子和炎癥遞質(如TNFα、IL-6等)的釋放,使內源性致熱原減少,抑制下丘腦致熱原反應,具有明顯的降溫和抗炎作用。其強大的抗炎作用也使白細胞浸潤和吞噬現象顯著減少,增加了溶酶體的穩定性,在一定程度上也對體溫的降低產生影響。
還直接作用于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,降低其對致熱原的敏感性,使體溫迅速下降至正常。并降低周圍產熱效應器的敏感性,使產熱減少,有利于退熱。
由此可見,糖皮質激素對于致熱原性發熱確實是有退熱作用,而對于非致熱原性發熱缺乏理論證據。
02
指南為什么不建議?
《糖皮質激素類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(2011年版)》指出:嚴格限制沒有明確適應證的糖皮質激素的使用,如不能單純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。
《中國0至5歲兒童病因不明急性發熱診斷和處理若干問題循證指南(2016年版)》指出:盡管有個別醫生使用糖皮質激素用于兒童退熱,但觀察結果并不被認可,故沒有獲得激素作為退熱劑治療兒童發熱的相關證據。糖皮質激素不能作為退熱劑用于兒童退熱。
《發熱待查診治專家共識(2017年版)》指出:糖皮質激素對于感染性和非感染性炎癥都具有抑制作用,有良好的退熱作用。但激素的濫用不但改變了原有的熱型和臨床表現,使診斷更加困難,長期應用還會使潛在的感染性疾病播散或誘發二重感染,延誤必要治療。因此,原則上不主張在病因未明的發熱患者中使用激素,尤其不應作為退熱藥物使用。
以上可見,雖然糖皮質激素退熱效果顯著,但不可濫用,更不可作為常規的退熱藥物來使用。這也是因為糖皮質激素退熱是一把雙刃劍:
對于一些診斷未明確的疾病,迅速降溫不僅會掩蓋病情,延誤治療時機,還讓患者體溫下降過快,容易出現胸悶氣短,甚至昏厥等虛脫癥狀;
由于糖皮質激素本身的免疫抑制功能,用于降低體溫時,可能會降低機體的免疫防御反應,加重感染。
03
什么情況下可以用激素退熱?
▍重癥感染
感染性疾病原則上不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。但重癥感染(如重癥腦膜炎、敗血癥、膿毒性休克等)時,可以適當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,因其能增加機體對有害刺激的耐受性,減輕中毒反應,有利于爭取治療時間。
▍自身免疫性疾病
如風濕熱、系統性紅斑狼瘡、類風濕性關節炎等,可酌情使用糖皮質激素退熱。
▍持續高熱
血液系統疾病及癌癥晚期持續高熱的患者,其他解熱藥物無效時,也可使用糖皮質激素退熱。
▍中樞熱
對于中樞熱的患者,應用物理降溫無效時,也可考慮糖皮質激素降溫,但此時多以調節機體功能為主。
▍其他
合并腎功能不全、肝功能不全、骨髓抑制的患者退熱優選糖皮質激素,而不選用非甾體類抗炎藥,現有比較充分的證據支持。
而有些情況,選擇激素雖然缺乏明確證據,但可能更合理,包括感染性休克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和肺部感染。
合并心血管疾病尤其是冠心病、心肌梗死、腦梗死的情況下,短期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都可增加血栓事件風險。雖激素亦有相關副作用,但似乎使用激素更合理。
04
怎么用才安全?
糖皮質激素退熱迅速,持續時間較長,正確的應用可以暫時減輕發熱等癥狀。雖然副作用較多,但臨床用于退熱多為小劑量、短期應用,對人體無顯著影響。
僅危重細菌感染出現嚴重毒血癥時,可選用短效類激素;對結核性腦膜炎或漿膜炎者,可用短、中程療法,劑量中量;長效類激素可持久抑制下丘腦-垂體-腎上腺軸的功能,故應避免使用。
對于急性感染性高熱且對非甾體類抗炎藥效果不佳的患者,必要時可以在實驗室檢查和各種檢測標本采集后,給予足量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的基礎上,使用糖皮質激素。
病因不明的細菌感染、耐藥性感染及真菌感染忌用,麻疹、水痘等病毒性感染禁用。
最后,還要提醒大家,發熱是現有癥狀而不是最終診斷,退熱是對癥處理而不是最終目的。遇到發熱患者時,查找病因才是重中之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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